| 1、贯彻执行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。
2、承办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、行政区划规划和地名的命名、更名及行政区划的设立、撤销、调整、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。
3、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、变更的审核报批及争议调处工作。
4、承办县改市、乡改镇的审核报批工作。
5、负责曲靖城区街路巷名称的命名和商住楼、居民小区、小区内街路巷名称的审核报批工作。
6、实施、指导、监督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和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,指导地名标志设置。
7、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的收集、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建设地名数据库、地名网站、电话问路和编纂标准地名资料工具图书、电子地图;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进行监督和协调管理;
探索地名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途径及方法。
9、负责同级人民政府的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日常工作;查处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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